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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籍自查工作的通知
2015-03-25 16:45 继续教育学院:黄淑蓉  审计:计林

成人高等教育各班级同学:

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确保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真实准确,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》(教学〔201411号)的相关要求,全体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查询、核对本人学籍信息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注册个人信息

学籍注册信息是学生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唯一依据。每位同学要认真注册,牢记账号和密码(终生可用)。该账号、密码还将在学历电子照片核对和学历证书查询时使用。如因未注册或未查询校对而出现无学籍或学籍信息错误,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。

如学籍信息有误,各校外教学点学生请到相关老师处登记汇总;城建教学点(广州城建技工学校)学生请到人文艺术楼(原第1教学楼)211办公室黄老师处登记。

由于广东省执行按照录取专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的政策,若发现已申请过转专业却跟录取专业一致的,请到相关老师处登记,下学期将会统一对转专业的同学进行审批。

二、学生自查时间

学生自查时间:2015412015412日。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《学籍电子注册查询工作流程》。

请各教学点相关人员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的宣传动员工作,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,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。

附件1:学籍电子注册查询工作流程

附件2: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

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20150325

附件【附件2: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:学籍电子注册查询工作流程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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